2020年這個年份數字就十分吉利,諧音愛你愛你。很多有情人會選擇在今年結婚,涉及到涉外婚姻的相對而言就會麻煩許多。我國對于涉外婚姻辦理還是較為開放的,但是需要準備的材料與手續不能少。在辦理涉外婚姻登記時,有許多材料證件翻譯,還有諸多的注意事項,一起來了解下吧。
首先,涉外婚姻是指婚姻雙方當事人中有一方為外國國籍的婚姻。在1983年8月26日民政部頒行的《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中涉及我國內地發生的涉外結婚、涉外離婚問題的具體規定。經過發展,于《民法通則》中設有專章規定了涉外民事關系的法律適用原則和準據法的選擇。
以中國和越南的跨國婚姻為例,中國公民同越南公民在我國境內結婚,雙方必須符合我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實行一夫一妻制即使越南一方當事人所屬國的有關法律允許多夫或多妻的,我國也不予批準其結婚登記,而且當事人雙方必須具備我國法律所規定的相應實質條件,否則也不予批準結婚登記。
除此之外,中越跨國婚姻中,中國公民所需的證件包括本人的身份證和戶籍證明,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以上機關出具的有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越南人需要護照或者其他身份證明,公安機關簽發的居留證明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并且由經本國外交部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需要強調一下,辦理結婚登記前,越南人的相應身份證明或婚姻狀況證明等都需要翻譯成中文,并且加蓋具有翻譯資質的翻譯專用章,對于沒提供翻譯件,未加蓋專用章的翻譯件,或者翻譯件中存在翻譯錯誤或者不符合格式要求的,均不被受理。
在辦理涉外婚姻登記時一定要向有關單位了解清楚需要準備與翻譯的材料,在找尋翻譯服務時也一定要擦亮眼睛找尋專業大型具備資質的翻譯公司來完成。這樣才能讓好事更順利。